服務條款
條款與條件
第一條 使用目的
- 使用者僅可將本飯店用於日間使用或過夜住宿,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用途。
- 使用者與飯店之間訂立的住宿和日間使用合約應受本條款和條件的約束,本條款和條件中未規定的事項應受法律或習慣的約束。
- 儘管有前款規定,本飯店仍可同意特殊條款,但該等特殊條款不得與本條款的精神、法律法規及慣例相抵觸。在此情況下,以特殊條款為準。
第二條 使用費
- 使用費包含全額房費,需提前支付。入住期間產生的任何餐飲費用和商品購買款項均須在飯店規定的時間內全額付清。
- 我們飯店要求客人在使用我們的服務前充分了解並同意相關收費。
如果您在使用我們飯店後,因資金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付款,我們將視您為故意不付款而入住或用餐,並將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並拒絕您以後入住。 - 如果您在使用我們飯店後,因資金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付款,我們將視您為故意不付款而入住或用餐,並將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並拒絕您以後入住。
- 即使申請日間使用或過夜住宿的使用者在開始使用房間後自願決定不再將房間用於日間使用或過夜住宿,仍將收取使用費。
- 外出用餐時,每次都會結清所有未付的餐費和飲料費用。
- 如果您外出後未在預定查看時間前返回房間,將被視為已查看,您的房間將被移除。此外,如果客人屆時將個人物品留在房間內,飯店將在規定的存放期限後進行處理。
- 如果您入住人數超過報到時申報的人數,請立即通知前台並在查看時支付額外費用。
第三條 使用條款
- 客人入住期間必須遵守飯店制定的規章制度。
- 如果客人的行李在入住前到達飯店,飯店將安排一位謹慎的經理保管行李,並在客人到前台報到時交給客人,但前提是客人事先已與飯店聯繫並獲得飯店的同意。
- 在下列情況下,本飯店保留拒絕提供過夜住宿或日間服務的權利:
- 如果您的住宿或日間使用申請不符合這些條款和條件
- 如果因客房已滿而沒有空房。
- 如果認為打算使用住宿或日間設施的人可能會從事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 如果發現尋求住宿或日間使用的人明顯是傳染病攜帶者
- 如果您要求我們飯店提供超出您入住或一日遊正常服務範圍的任何特殊服務。
- 如果因自然災害、設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情況,導致無法或難以使用我們的住宿或日間服務。
- 如果打算在飯店過夜或白天使用飯店的人可能會對其他使用者或飯店造成重大不便,或者如果他們已經從事了對其他使用者或飯店造成重大不便的行為。
- 如果尋求住宿或日間使用的人被發現犯有刑事罪行。
- 請依飯店入住規定,合理安排入住人數。如發現您入住人數超過房間最大容納人數,我們將要求您立即離開。
- 未經許可,請勿將第三方帶入您的房間,或未經授權允許第三方使用房間內的設施、物品等。
- 未經授權拍攝客房照片,或將客房用於住宿和日間使用以外的用途,例如用作辦公室或商業場所,均屬違法行為。
- 請注意,除非飯店客人事先通知,或我們無法核實客人的身份,否則我們不會轉發任何第三方的通訊或詢問。
- 除了房間內提供的設施外,請勿使用任何槍支或可能引起火災的物品。
- 請勿在易燃場所吸煙,例如床上。
- 請勿攜帶以下物品進入您的房間。如果您攜帶這些物品導致我們無法為您提供房間,我們可能會要求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 寵物(動物、鳥類等)
- 易燃或易爆物質,如油漆稀釋劑和炸藥。
- 散發出極難聞氣味的物品
- 非法持有槍枝、刀劍和毒藥。
- 香薰、芳香療法以及其他會在房間裡留下強烈氣味的物品。
- 請勿做出任何可能冒犯或造成其他使用者不便的行為。
- 如果因嘔吐物、體液或其他不衛生的物品而導致客房供應嚴重困難,我們可能會要求對損失進行適當的賠償。
- 請勿在本酒店內進行賭博或任何其他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 請遵守以下關於設備和家具的規章制度。
- 請勿將房間內的任何設備或物品用於其預期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也請勿將其移除。
- 請勿在飯店內安裝任何異物或進行任何變更。
- 請勿將飯店內的物品從指定位置移至飯店內的其他區域。
- 請勿在窗戶上放置任何有損飯店外觀的物品。
- 請依照每件物品的規定歸還借用物品。
- 飯店提供的網路連線服務是免費的。請理解,我們無法解答有關電腦系統本身的問題。此外,飯店對使用網路連線服務期間或之後發生的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 請勿在飯店內向其他房客散發廣告宣傳品。
- 遺留在我們保管的物品、遺失物品以及遺留在房間內的物品,我們將自發現之日起保管一個月。保管期滿後,我們將依據相關法令、警方指示以及本館規定採取相應措施。但是,因衛生原因難以保管的食品、飲料、新鮮農產品及其他物品,無論是否開封,均可能在發現後立即銷毀,無需保管。
- 貴重物品:錢包、手機、護照以及大使館認為屬於貴重物品的其他物品,在保管期限屆滿後,將依法移交給最近的警察局。
- 其他物品:其他物品將在儲存期限屆滿後,或經合理認定所有權已被放棄後,由大使館依照我們的規定進行處置。
- 請您在入住期間妥善保管您的現金和貴重物品。除因我方故意不當行為或疏忽造成外,我方對飯店內發生的任何意外、損壞、遺失或竊盜概不負責。
- 如果您在入住期間離開房間,請務必將房卡留在前台。另請注意,如果只有部分客人離開房間,而我們無法確認其他客人是否返回,或者無法透過監視器錄影確認他們的存在,出於安全考慮,我們可能無法引導您返回房間。
- 若因用戶故意或疏忽行為導致飯店的家具、設備、建築物或設施發生任何損壞、漏水、淹水、塗鴉、遺失或燒毀,用戶須向飯店支付等值市場價值的賠償。此外,若房卡未歸還、遺失或損壞,飯店將收取5,000日圓的費用。
- 如果您入住後,因自然災害、設備故障或其他原因不得不離開飯店,請立即離開。
- 若客人在飯店內突發疾病、受傷或其他意外事故,除非事故係因飯店原因造成,否則飯店概不承擔責任。此外,敬請瞭解,我們無法應客人要求提供任何醫療服務。
- 如遇緊急情況、無法聯絡客人、需要維修、檢查或其他飯店認為有必要進入您房間的情況,飯店經理可能會進入您的房間。請您提前知悉。
第四條 拒絕進入建築物及簽訂住宿合約的特殊情形。
- 在以下情況下,本飯店保留拒絕任何尋求入住者的權利。此外,請注意,如果在簽訂住宿合約後或您入住期間發現以下任何情況,我們保留拒絕為您提供服務的權利。
- 若打算入住或使用設施的人是《防止組織犯罪集團成員不公義法》(1992年3月1日頒布)規定的指定組織犯罪集團或指定組織犯罪集團成員(以下簡稱「組織犯罪集團」或「組織犯罪集團成員」),或與組織犯罪集團有關聯的人,或任何反社會勢力。
- 如果尋求住宿或使用設施的人是受黑幫組織或其成員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組織。
- 如果尋求住宿或使用設施的人是一家公司,而該公司的官員是有組織犯罪集團的成員。
- 若打算入住或使用設施的人未滿 18 歲。
- 若打算入住或使用飯店的人,曾在網站或其他地方發表文章或其他內容,構成對飯店或其員工的誹謗或詆毀,或正在配合此類發表。